环境与资源
環境と資源
这一章从国内走到全球:先看日本的公害怎样推动环境法的建立,再看越过国境的地球环境问题与国际条约,最后看能源的有限性与日本的能源政策。资源在世界上的分布与产出国见地理编,外部不经济的理论见「市场失败」。
学习目标
- 能把四大公害病的病名、发生地与原因物质对上号,并排出公害对策基本法、环境厅、环境基本法、环境省的先后
- 能按年份说出斯德哥尔摩、蒙特利尔、里约、京都、巴黎各自的内容,并区分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义务对象
- 能用可采年数公式做一步计算,说出日本能源进口依存的量级,并比较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的长短和 FIT 的负担方式
先读「公害问题与环境政策」掌握日本的公害与环境法;再读「地球环境问题与国际合作」把视野扩大到全球条约;最后读「资源与能源问题」看温室气体的源头与日本的能源政策。
- 1公害问题与环境政策公害問題四大公害病:水俣病(熊本・有机水银)、新潟水俣病(阿贺野川・有机水银)、四日市哮喘(三重・硫氧化物)、痛痛病(富山・镉)。法律从公害对策基本法(1967)走到环境基本法(1993),支柱是污染者负担原则与无过失责任。
- 2地球环境问题与国际合作地球環境問題1972 斯德哥尔摩(只有一个地球)→ 1987 蒙特利尔议定书(氟利昂)→ 1992 里约地球峰会(可持续发展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)→ 1997 京都议定书(只有发达国家负数值义务)→ 2015 巴黎协定(所有国家提出目标,2℃・1.5℃)。
- 3资源与能源问题資源・エネルギー問題日本一次能源高度依赖进口(自给率约一成多,原油 9 成以上来自中东),政策要同时满足「3E+S」。可采年数 Y=R÷P 会随储量的重估而变;2011 年核电事故后核电须通过新标准审查,可再生能源靠 FIT(2012)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