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材 · 综合科目 · 现代政治 · 国际社会与国际组织

国际联盟与联合国

国際連盟と国際連合

I 政治・経済・社会 / 国際政治
一句话结论

国际联盟(1920)原则上全会一致、制裁实际只有经济制裁、美国未加入;联合国(1945)总会一国一票,安理会由 5 个常任与 10 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,实质事项须 9 国赞成且常任理事国无一反对(否决权)。

1931 年满洲事变后,国际联盟派出调查团,并通过了不承认「满洲国」的报告,日本随即在 1933 年宣布退出,联盟再拿不出别的办法。十几年后成立的联合国,把「能不能真正制止侵略」放在设计的中心。同样以集体安全保障为原理,联合国改了哪些地方,又带来了什么新问题?

为什么是这样

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,各国靠势力均衡(勢力均衡)维持和平:结成同盟,让对立阵营的力量大致相当,谁都不敢先动手。可同盟对同盟会引发军备竞赛,一旦失衡,局部冲突就会把所有盟国卷进去,第一次世界大战正是这样扩大的。

集体安全保障(集団安全保障)换了思路:把可能对立的国家都放进同一个组织,约定互不侵略;若有成员发动侵略,其余全体成员共同制裁它。这一构想由美国总统威尔逊(ウィルソン)在十四点原则中提出,1920 年以国际联盟(国際連盟)的形式实现。

国际联盟有三个缺陷:提出者美国因参议院反对没有加入,日本、德国、意大利又相继退出,大国不齐;总会与理事会原则上全会一致,一国反对就无法决议;制裁实际只有经济制裁。联合国(国際連合)针对这三点修改:大国全部加入并在安全保障理事会拥有特权,表决改为多数决,宪章写入了军事上的强制措施。

定量表达

联合国宪章在 1945 年 6 月的旧金山会议上通过,同年 10 月 24 日生效,原始会员国 51 个,总部设在纽约,现在会员国 193 个。总会(総会)由全体会员国组成,一国一票,重要问题须出席并投票国家的 2/3 多数,其他问题过半数;总会的决议原则上是劝告,没有约束力。

安全保障理事会由 5 个常任理事国(美、英、法、俄、中)和 10 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,非常任理事国任期 2 年,由总会选出。程序事项以外的实质事项,须 15 国中 9 国赞成,并且常任理事国没有一国投反对票,这就是否决权(拒否権);按惯例,常任理事国弃权不算否决。安理会的决定对会员国有约束力。冷战中否决权频繁使用,安理会常陷入瘫痪,1950 年总会通过「为和平而团结」决议(平和のための結集決議):安理会因否决权无法行动时,可召开紧急特别总会,以 2/3 多数向会员国劝告集体措施。

经济社会理事会(経済社会理事会)主管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人权等领域,与 ILO、UNESCO、WHO 等专门机构合作。日本在 1956 年 10 月签署日苏共同宣言后,苏联不再反对,同年 12 月日本加入联合国。

怎么用

选项「安理会的决议须全部理事国一致同意」错:安理会是 9 国赞成且常任理事国不反对。「常任理事国弃权则决议不成立」也错。

登录后免费阅读全文

本节还有 6 部分,以及配套的真题和小测验。

  • 例题
  • 容易错在哪里
  • 自测
  • 小结
  • 日文术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