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材 · 数学 Course 2 · 数列与微积分 · 极限
函数的极限
関数の極限
18 極限 / 関数の極限
一句话结论limx→af(x) 只看 x 靠近 a 时的样子,与 f(a) 无关。0/0 型就约去共同的因式(或有理化后约分);左右极限相等极限才存在;x→−∞ 时 x2=−x。已知极限求常数:分母趋于 0 而极限有限,分子必须趋于 0,求出后再验算。
f(x)=x−1x2−1 在 x=1 处没有定义,分母是 0。可是 x 取 0.9、0.99、1.01 时,函数值是 1.9、1.99、2.01,明明在往 2 靠。函数的极限问的就是这个:不管 x=a 那一点本身,x 靠近 a 时 f(x) 往哪里去。上一节数列的「提主导项、有理化、夹逼」在这里几乎原样适用,新东西是 0/0 型、左右两侧和 x→−∞。
为什么是这样
x 取不等于 a 的值无限接近 a 时,f(x) 无限接近定值 α,就写 limx→af(x)=α。关键是「不等于 a」:开头的例子在 x=1 时等于 x+1,图像是直线挖掉一个点,极限照样是 2。多项式这类连在一起的函数,极限就是代入值 f(a);分母变成 0 的点才要动脑筋。
x 靠近 a 有左右两条路。x 从右边来记作 x→a+0,从左边来记作 x→a−0,两边的去向分别叫右极限、左极限。两边去同一个地方,极限才存在。图中间是 ∣x∣x2−x:右边走向 −1、左边走向 1,在 x=0 断开,没有极限。右图 x−11 右边冲向 ∞、左边冲向 −∞,也没有极限。
x→∞、x→−∞ 与数列的 n→∞ 相同:比谁长得快,把主导项提出来。极限的四则运算、夹逼原理也都照样成立。
定量表达
0/0 型说明分子分母有共同的「趋于 0 的因素」,把它约掉。多项式用因式定理:分子分母在 x=2 都为 0,就都含因式 x−2;分式先通分;根式乘共轭式,如 x−1x+3−2=x+3+21→41。约分前提醒自己 x=a,所以可以约。
x→±∞ 时分式同除以分母的最高次;x2+⋯−x 先有理化;指数式同除以底最大的项,对数式先用对数法则合成一个对数,算出真数的极限再代入。x→−∞ 时 x<0,x2=∣x∣=−x,提 x 出根号要变号;不放心就设 x=−t,化成 t→∞。
怎么用
EJU 最常见的设问是「次の等式が成り立つように,定数 a,b の値を定めよ」。分母趋于 0、极限却是有限值,分子必须趋于 0(否则绝对值会无限增大),由此得到一个关系式;这只是必要条件,把它代回去真正算出极限,令其等于给定的值,才得到答案,也就同时验证了充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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